1.投保时年龄为出生六(含)周岁-六十五(含)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生活自理能力身体健康的、职业类别为1-4类(职业分类表适用《2021年度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等级分类表》)的自然人可投保本产品。
2.同一被保险人,相同保险期限内限投一份,多投无效,保险人对多投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。
3.本产品保险期间1年,起保时间早为投保后第4日零时,即T+3生效。
4.对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、合理的且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,保险人每次扣除免赔额RMB100元后,在医疗费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照80%给付;意外住院津贴每日津贴=总津贴/60,每次事故免赔3天,高给付60天。
5.本产品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。
6.未尽事宜以保险条款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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